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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夏文化研究会会费收缴及组织、人员管理规范建设

点击数:218 时间:2026-07-06 作者:江夏文化研究会


重庆市江夏文化研究会会费收缴及组织、人员管理规范建设


为落实章程规范会费收缴,整治拖欠、管理松散等问题,保障研究会规范化运营,依据 2026年3月和6月会长办公会决议,现就会费收缴、欠费处置、定级及人员考核管理事宜明确规范如下:

一、规范会费台账与公示管理

市会秘书处建立专人专管会费台账管理制度,精准统计全体会员、任职人员会费缴纳明细,实时更新缴费、欠费数据。严格执行年度公示制度(每年度由监事会出具监事报告、秘书处财务组每次会长办公会通报收入支出情况),主动公开全员会费缴纳情况,接受全体会员及监事会监督,确保会费管理公开、透明、规范。同时将会费缴纳情况纳入会员年度评优、任职考核核心指标,作为人员履职、评优评先、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个人会费欠费处置规定

严格遵照本会章程开展会费收缴工作,全体任职人员、会员须按时足额缴纳会费。针对长期欠费的班子成员及会员,统一下发书面催缴通知,明确限期补缴时限。逾期仍未完成补缴的,依规开展约谈警示、内部通报批评。会长班子成员连续2年未缴纳会费的,一律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向主管部门报备,彻底取消其在本会的一切会员权利与义务。

三、领导班子参会考核管理

市会各位会长、监事长须自觉履行履职义务,积极参与本会各类会议及活动。凡连续3次无故缺席本会相关活动或会议的,取消其年度所有综合评价资格及优秀、先进等各类评优评先称号。

四、基层联络处定级与撤销标准

严格规范基层联络处组织建设标准,达标联络处需满足会员不少于40人、理事不少于6人、常务理事不少于2名,即各联络处人员总数不低于48人。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联络处,降级为会员小组,会员小组需满足会员不少于20人、理事不少于2人的基础标准,即会员小组人员总数不低于20人。基层联络处、会员小组长期不达标、整改无效或严重违反本会制度的,直接撤销相关组织备案,停止其一切对外履职及活动资格。

五、附则

本通知依据本会章程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全体会员、任职人员及基层组织须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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