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夏文化研究会本会是非营利性的学术研究团体,由重庆市辖区内从事江夏姓氏文化研究的学者、专家及热心支持本项事业的相关人士、团体组成的。
重庆市江夏文化研究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从事江夏姓氏文化研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海内外学术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宗旨。
重庆市江夏文化研究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重庆市江夏文化研究会支持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加强意识形态等领域风险防控,避免重大风险发生。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重庆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
1、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 在本会的业务、学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2、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过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4、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5)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